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

伯羅奔尼撒戰爭史( I ) (02114257)

提問:平等和承認菁英哪個好?

解釋:第一卷第六章:「事實上,人們對於法律的錯差比對於暴力的虐待,似乎更覺憤愾。在第一種情況下,他們認為是受到了平輩的打擊,第二種情況下,他們認為是被一個優勢者所強迫。」

  民主給予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一個平等的量尺:法律表面上彷彿服眾,卻給人民一種子虛烏有的不平之感,忽視了兩者間實質的政治判斷力落差(如同斯巴達對於雅典的開戰決定)。法律是由政治創造,而政治實質掌握於菁英之手,又,政治菁英到底是否真正具有判斷力,或是只是言詞煽動者,人民如果承認彼此間的落差,那麼要怎麼擊倒煽動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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