〝頌揚他人,只有在一定的界限之內,才能使人容忍。這個界限就是:一個人還相信他所聽到的事務中,有一些他自己也可以做到,一旦超出了這個界限,人們就會忌妒和懷疑了。〞
(一) 請問:只要陳述的是事實,為何要怕他人忌妒而不敢且不能說?不是「人不遭忌是庸才」嗎?死者的朋友或親人懷疑最具智慧及最負盛名的演說者的意圖為何?兩者都足以暴露:雅典人也沒有確切實行他們自己認定的優良品質,還敢說他們是最偉大而且不可被模仿的國家,豈不是睜眼說瞎話、狗眼看人低嗎?
〝在我們私人生活中,我們是自由的、寬恕的;但是在公家的事務中,我們遵守法律,這是因為這種法律深使我們心悅誠服。〞 〝我們不花費時間,來訓練自己忍受那些尚未到來的困苦,但是當我們真的遇到痛苦的時候,我們表現出和那些經常受到嚴格訓練的人一樣勇敢。〞
(二) 請問:〝要自由,才能有幸福;要勇敢,才能有自由。〞?
不受限制與訓練的勇敢是靠熱情與道德支撐。這樣的勇敢對於國家的穩定度是無法預測的,而且人民不一定擁有自由,因為一旦扯上利益、財產,就有可能使勇敢正當化暴力血腥,更是違背他們口口聲聲心悅誠服的法律,無視法律,當然無法享受法律保障人民應有的幸福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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