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

《關於密提林的辯論》提問(02114250)

  1. 如果你們在場,聽完克里昂和戴奧多都斯的陳述,會選擇站在那一邊?理由何在?
  2. 為什麼民主政體中的公民難以聽真話而被說服,終而鼓勵政治人物說謊,不僅以說謊博取人民歡心而取得政權,更以說謊執政?
     (1)   廣泛而言,我個人較傾向戴多都斯的論述。
         兩者的立論基礎其實是相同的,即「怎麼做能使國家有最大的好處」。引戴多都斯幾段論述為例:

               1.
    「如果我們有理智的話,我們要考慮的不是密提林人是不是有罪的問題,而是我們的決議對於我們自己是不是正確的問題。」
               2. 「…但是我不會主張把他們處死,除非那樣做對於你們是有利的。」
               3. 「…我們的討論對於將來的關係大而對於現在的關係小。克里昂的主要論點就是…,對於我們的將來是有利的…;我也是和他一樣,關心將來的,但我和他的意見相反。」
           根據以上,(不論克里昂怎麼想)至少可知戴多都斯認為,我們不討論誰有罪,只討論怎樣有最大利益。我站在戴多都斯這邊,因為我認為他提出的手段較有實行可能。
           克里昂嚴正地表示,為了維持統治,使用極端手段是必須的,除非「你們甘願放棄帝國而博取仁慈美名」。然而我們並非不敢或不願意採用極端、暴力的手段,只是在採取任何手段前,我們先評估其效用、可能付出的代價,據此推估是否能使國家獲得最大利益。我認為克里昂的手段所能得到的效果令人起疑。「死刑應用得普遍了。儘管如此,還是有人犯法。」「我們要嘛應該尋找一種比死還可怕的恐怖,要嘛就是至少承認死已經不足以防止犯罪了。」這是第一點。
           再者,克里昂認為懲罰罪犯罪好的辦法就是馬上報復,然我認為這治標不治本。戴多都斯的論點:「不要在他們叛變後處以嚴重的處罰,應當在他們叛變前特別注意他們,使他們連叛變的念頭都不曾產生。」並非只是類似愛的教育的溫柔籠絡,而是更實際、更徹底的控制,我認為更有效果。
    (2) 除此之外,克里昂與戴多都斯的論述在另外一方面也具有討論的價值── 他們都對於「發表意見」提出了看法,亦持相反的意見。克里昂並不給予演說一行為正面評價,戴多都斯卻不贊同克里昂的見解。
            榮辱的標籤是一個人最後決定是否對群眾說謊的關鍵。退一步更廣義地分析,榮譽或恥辱其實是群眾給予的標籤。為了得到好寶寶貼紙,我們必須迎合(有時是欺騙)群眾,也就是民意。     
             避免這種狀況的方法有二,
    1.個人能寵辱不驚 2. 群眾「不要剝奪他們(發言者)享有的榮譽;當一個人的意見沒有被採納時,也不應因此受到侮辱。」第一點稍嫌窒礙難行,倘若以個人而言尚可能嘗試,但若作為一個政治人物、領導者,或能寵辱不驚,但群眾的「信任」卻依然會成為他的枷鎖。「一個誠實善良的意見和壞得透頂的意見同樣被人懷疑,結果不論是提倡兇惡政策的人或有好意見要發表的人,為了得到人民的信任,都必須說謊。」必須發表違心之論、甚而說謊。倘若無法達成「不想著威脅那些反對他的人,而用公平的論據來證明他的主張」,則民主政體中的公民就真的難以聽真話而被說服了。
    關鍵字:手段、民意、公評論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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