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

學術作為一項志業(II)02114257

:不論是追尋一項志業,或者是找尋一個領袖,在這個實質上多神的世界,無法避免地要與另一位神作對,而在選擇中犧牲自己或別人。那麼,「人」真的有能力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嗎?還是必須將這些責任推諉給自身所信奉的「神」呢?

解釋:猶如信奉魔神的藝術,每種志業都有其抱持的信念,以政治家來講,究竟他們能為自己所做出的決定,負起什麼責任呢?或者這只是心理上的一種責任?

真正作一個抉擇(即使事情的本質無法抉擇),定要選擇一套立場,也就是選擇自己所信奉的神,這是選擇「身份」的過程,當人投入某種身份時,其實就已經不是他自己了,但是所做出的事的確來自同一個本體,要如何面對這種無形的分裂與剝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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